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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函阿尔巴尼亚领馆双认证

发布时间:2023-01-16        浏览次数:28        返回列表
前言:派遣函阿尔巴尼亚领馆双认证大使馆和领事馆所认证出的文件在该国`家一样承认,所以出口的商业文件,驻北京大使馆、上海领事馆、
派遣函阿尔巴尼亚领馆双认证

派遣函阿尔巴尼亚领馆双认证

 

大使馆和领事馆所认证出的文件在该国`家一样承认,所以出口的商业文件,驻北京大使馆、上海领事馆、香港领事馆都可以一样做认证的,不同的是北京是大使馆,其它地方的是领事馆,有些国`家只有北京设大使馆,在其它地方没有领事馆,由于北京设馆的国`家更多,所以出口企业商业文件很多都是在北京馆认证的。

所以,大家常见的词:使馆认证、领事认证、使馆加签、领事馆盖章,大家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同一表面意思。


可申请大使馆认证的文件:

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认证)认证 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 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然后交外交部和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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