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萨尔瓦多分销协议领事馆加签
萨尔瓦多分销协议领事馆加签、萨尔瓦多分销协议领事馆加签
在国际贸易中,“领事认证”是商业认证中的一种。由于它可以对进口商品的产地、价格、担保等方面进行限制,加之认证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费用较高,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限制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如科威特、南韩、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国规定:凡进口货物必须出具经“领事认证”的一般原产地证书,货物方能通关。
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其领事认证如何办理?
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
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认证;
⑵仅由外交部领事司对文件进行认证;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使馆,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
对于不符合使馆规定或提交材料不完备的文件,应如何计算认证时间?
申请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补送文件,以补齐文件送交贸促会的日期为准。
如何向贸促总会申请催办相关使馆的领事认证?
首先应填写“催办申请”标准格式后传真我会,我会再以书面形式与公司提交的“催办函”同时递交外交部申请办理催件。